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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反派魔头好像喜欢我[穿书] 作者:以魂代月

    珍宝坊外人山人海,充满了垫着脚尖想往坊内一探究竟的围观群众。门口的管家带着几名士兵正极力维持秩序,大声嚷嚷道:“不买者不要聚集此地,散开!都散开!”一看架势像极了现代社会的保镖。

    楚歌像一条蛇一样在人群中左挤右撞,终于在最前排逮住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宋尧同志。

    宋尧必然是极其想得到一张请帖的。

    原著中,宋尧自从家道中落之后,走的一直是穷小子修道路线,经济基础决定了他注定与这张请帖擦肩而过,最终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得了请帖。这也就意味着天下第一大会上,他无法直接正面与沈无心交手,只能通过与其他侠士殊死一搏争一个与沈无心交手的机会。然而,当他真正走到沈无心面前时,自己已经浑身是伤毫无力气,才被沈无心轻轻松松一脚踹下了山头,生死不明。

    可以说,能否拿到请帖,顺利拍下【醉琉璃】,就是宋尧人生中重要的转折点之一。

    而此时作为作者派来助攻的楚歌自然不能放过机会!

    他伸手在那管家面前摆了一摆:“请帖怎么卖?”

    那管家瞥了他一眼,见是个寒酸模样,不屑道:“去去去,没钱别在这凑活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我买不起?”楚歌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,双手将清风剑环在胸前,颇有一番大侠的气势。

    这一句话算是把管家唬住了。

    管家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,见来人高高瘦瘦,虽穿的穷酸,眉宇之间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信感,高挺的鼻梁架着一眼眸熠熠生辉的眼眸,细看确实有几分贵人之相,若不是背着剑,倒有几分书生气息。

    管家心道莫非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如此深藏不露,有钱的人家都好把自己打扮成个乞丐玩?

    他不敢怠慢,但也不好显得自己过于趋利附势,伸出一根手指头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
    楚歌哈了一声,嘲笑道:“一百两是吗?”说着便要解下腰间的荷包。

    其实他内心是怂的,但想着一张请帖而已,再贵也不能超过一百两,他好歹有系统送的一百两银子傍身,这个比还是可以装一装的。

    身边宋尧看不下去,愁眉苦脸的在一旁拽了拽他袖子,小声用气音道:“是一千两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仿佛一道惊雷,将楚歌从天灵盖劈到脚后跟,震得他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这作者也太敢写了吧!到底有没有研究过古代银两市值,知不知道一千两意味着什么啊!

    身边的围观群众大概是好久没有见过出手如此阔绰的(智障)人士,纷纷向她投来注目礼,并以一个圆圈的形势将他包围在正中间。

    楚歌有些慌了。但他打肿脸充胖子的性格又告诉他此时决不能退缩,不然此时比装了一半临阵脱逃,明天就可以上西城第一头条。

    气氛一度陷入尴尬。

    【系统检测到您正在试图改变男主命运,为了保证您的计划顺利进行,特意为您准备10000两银票,请查收。】

    来得早不如来得巧!天降救星!亲妈系统!楚歌就差当场给跪了!

    胸口一阵发热,楚歌知道定是那银票出现了。他又恢复了之前胸有成竹的模样,笑着抬手深入怀中,取出十张白花花的银票,又故弄玄虚地从中挑了两张,递到管家手中。

    这下周围所有人集体愣了,包括宋尧在内。

    宋尧没想到楚歌是如此不显山不露水,一副败絮躯壳下竟然是块金玉!他与他相处这些天,居然丝毫没有发现!

    同时他又开始悔恨自己,明明人家侠肝义胆,请帖都捎带着他一份,他却如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还多次怀疑他的隐瞒是何居心,如此一比,自己简直畜生!

    当然此刻的楚歌无心观察他的内心活动,他现在就一个字,爽!这也算是体验了一把主角人生,感受了一次在万众瞩目之下装比的愉快之情!

    他接过请帖,分给宋尧一张,在众人为他闪出的特殊通道中大摇大摆走了出去,其炫耀程度,只差把请帖贴在脑门上以示众人。

    那边宋尧做完自我检讨,连忙追了上去,温言提醒道:“把东西收好,过分招摇当心招人耳目。”

    然而楚歌此时心中什么都听不进去,满脸都是装完比的快乐。有钱与没钱的感受截然不同,手中握着大把银票,若是不买东西简直就是浪费可耻。

    楚歌把手中马绳扔给宋尧:“这样,我先去购置一些常备物品,一路旅途想来你也累了,不如先找个客栈好好休息一番,待我回去找你。”

    说着大手一挥扔给宋尧一千两银票:“去西城最好的客栈,点最贵的菜!等我!”

    宋尧怀疑自己是在做梦。

    大概宋尧真的是个乌鸦嘴,楚歌刚从成衣店置办了一身新衣裳,出门刚拐进胡同就被人堵了。

    来者是五个小混混,凶神恶煞,膀大腰圆,着实符合小说里那些杀人放火的人物形象。

    为什么这种烂大街的俗套剧情也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啊!不过为什么感觉好像很刺激啊!

    为首的劫匪老大一脸横肉,提着一把杀猪刀,摆出一副在他认知里已经是最凶狠的表情对着楚歌,狠狠道:“小白脸,把你刚才剩下的那些银票全都给爷交出来!”

    楚歌倒是也不慌张,心里只觉得好玩,打趣道:“大哥,你以前该不会是杀猪的吧?”

    “嗯?这也能被看出来?”劫匪老大手足无措地看了一眼周围的弟兄,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掉的马甲。

    楚歌:……。

    大哥首次打劫,手比较生,但气势上不能怂,挺直腰板冲楚歌喝道:“你小子别打岔!交出钱来,饶你不死!”

    “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,你有本事就来取啊!”楚歌一把拔出清风剑,正愁着之前系统灌给他一身武功还没有用武之地,正巧赶上今天几人为他练手。

    大哥被激怒,也没用什么花里胡哨的武学功夫,提着大砍刀就冲了上来。

    楚歌之前从未习过武,此时明显是过分相信系统,认为电视上演的那些舞刀弄棒都是五分钟包教包会,不需要任何实战经验。

    但他忘了此时的情形属于群殴。

    不出五分钟,他就意识到习武哪有那么简单啊,系统虽然传给他一套功夫,但只记得招式明显没用,还需要多加练习才能融会贯通。

    等到第十分钟时,劫匪的大砍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。

    他双膝跪在地上,手臂上被砍刀硬生生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,此时还在泊泊流血。

    劫匪笑的前仰后合,咧着嘴开启了嘲讽模式:“小白脸,刚才不还挺能耐的嘛?我看你细皮嫩肉,是哪家公子哥出来闯江湖来了?”

    另一劫匪附和道:“我看他长得还是极好的,不如咱们既劫财又劫色,兄弟们一起爽一把~”越说越猥琐,最后居然光天化日之下留下了哈喇子!

    其余几名打酱油的劫匪纷纷表示赞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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