套中窥人 作者:崽崽弟弟
第十二章 汗血宝马
为了您的幸福生活,请在听到嘟声后留言
“我叫马沙吉,据说是爷爷给起的,取大浪淘山吉祥如意之意。双鱼座,38生,据说当年在阳煤总医院生了八个,就我一男的…额,高中碰到两一个产房的,后来没怎么联系。家有薄田两亩,不算穷也没多少钱,乖张父亲一枚,贤惠母亲一个,两王八都死了(哇哇哇…),幸福小家庭,苦逼一个人。 当过淘宝水军,写过长篇小说,办垮俩站,杀过菜花蛇,用红薯吃死过兔子,拿钢笔戳死过狐狸(河北亲戚家的),不看偶像剧,不听超级女声。偶尔抽烟,从来没喝醉过。爷爷死没掉过一滴眼泪,老家的燕子死掉我亲自埋的(水道旁边)。经常半夜外出放风赏月亮,经常看喜剧片能哭得稀里哗啦。朋友不多,全是至交。络暴民,意见领袖,因为大一在bbs发帖还曾连累多名校级干部到校团委挨骂。听《波西咪亚狂想曲》也听“mc石头”,听《爱格蒙特序曲》也听凤凰传奇,听《绿袖子》也听《终于你做了别人的小三》。给日报写过评论也在极乐世界发过黄色小短篇。电脑常备至少三个系统:startos,ubuntu,in8。1。用过java,p,bb等手机系统。写过两本诗集(一本是给初中对象写的,结果写完就被甩了)。身高168。5,体重120,对发型衣服没有任何要求(有件衬衫穿了一个月才发现是破的)。知足长乐老被以为是傻逼,满腹道德文章总被误认为**丝。标准路痴(到北京艺考绕自己的公寓走了半夜没召见路结果去了另一家),特别能战斗(高四补习和班主任整整辩论过一节课),不喜欢和人吵架但经常为地球为什么是圆的争得面红耳赤,不爱运动但走的特别快。心如止水却总停不来。说话时抓耳挠腮,走路一蹦一跳,最喜欢的动物是鸵鸟,最爱摸流浪狗的头,喜欢过流浪猫的生活,喜欢傻不拉几的姑娘。不喜欢被管,不喜欢人多,喜欢二手电脑手机书和一切,喜欢全键盘,喜欢《**》。常备卫生巾垫脚(汗脚伤不起),常备钢笔随身携带。没有在路边看姑娘的习惯,经常为了天上飘的塑料袋而大喊大叫。万年不登社交站,重度otaku。单词从来记不住,莫名其妙地就哭了。莫名其妙地就笑了。没有第三种表情。为了您的身心健康,请远离本**;为了您的幸福生活,请在听到嘟声后留言”
多年以前,当我远离家乡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上学,那年生日,我去水房打水,回到宿舍泡了两包方便面——对,平常我泡一包方便面——孤独寂寞冷,我掏出我的鲨鱼头多普达586w智能手机写了这么些仿佛是要写到我的讣告里去的东西。
我至今都认为多普达586w的office是最好用的移动端office,没有之一。那是2006年。
第二年,iphone1代上市。奇怪的是,直到大饼脸iphone6上市把乔布斯的遗言忘得一干二净之后,也没把中国列为首发地。那几天在三里屯苹果店外人潮攒动,俨然有绿皮火车的北京西站。
第三年,谷歌n1上市。史蒂夫指着机器人大骂抄袭,想当年他也同样指着盖茨说你特么抄袭。
盖茨甩给他一句:伟大的人会偷,而天才会盗。
这句话被中国的科技界分为圭臬,诞生了一大批和谐企业,腾讯,小米,腾讯。
上帝是公平的,你愤怒的指着别人骂,小心伤肝伤脾。
在乔布斯挂了的好几年中,盖茨投资了世界上最薄的安全套,参加了冰桶挑战……
主要是还活着。
我说这些的目的是:以后不要拿着手机装逼,老子在你们玩贪吃蛇的时候就用完整版的手机office写文章了!
哪怕是淘宝淘的便宜货。再说了,没我当初那250块钱,你阿里巴巴现在能值1790亿刀?!
在quorra炫耀她的新手机的主页,我把这些话复制粘贴到她的评论区。当然,也许她不这么认为。
“要不要这样啊大哥?”quorra回复。
“要,我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给你端正三观。”
“齁……”
“那什么,今天发工资了,要买点什么?”
“祝贺你!去买几件衣服吧。”
“愚蠢的人类啊。”
“你要买什么?”
“送你个按摩棒吧。”
“我揍死你信不信?”
“一副森海塞尔的耳机,一个光圈1。4的定焦镜头——暂时就这些了。”
“齁——我以为你要给我买。”
“想得美,你是我什么啊?奶茶还是汗血宝马?”
“又能插又能骑是吧,你咋不去养条小母狗呢?”
“职业需要嘛。”
“睡……晚安亲爱哒。”
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我故作神秘道。
“呦呦,哄小孩儿呢——我要听我要听。”
“从前哪,”我语音顿了顿,“有只强壮的熊,身高6尺,体重半吨,一巴掌能拍死老虎,叫一声能震倒一颗大树。但是他善良多情,但就是长得一般还有点蠢,脾气也不好。有一天他累了会洞穴里睡觉。一只傻头傻脑的穿山甲钻进了洞里。那只熊,什么都没做,只说了一句话,穿山甲却死了。”
“wow,好恐怖!你知道我最喜欢看犯罪心理了!那只熊到底说了什么?”
“熊以为是自己同伴回来,就肉麻的说:睡……晚安亲爱哒。”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,真有意思——麻痹,你骂我?!”
这是我手机当时显示的最后一条消息,因为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扯拉通知菜,在快捷设置的数据流量选项中狠狠地关闭了数据连接。然后还不放心,直接关机,然后躲在被窝里哈哈大笑,一直笑的眼泪鼻涕一大把。
半夜三点,厕所归来,辗转反侧,便又打开手机。她在自己的微博上更新了一首诗。没有我。
题目叫做《哦,他说我是个熊》
在没有谁的黑夜里
我一个人在键盘上敲着别人的故事
在不知所往的昨天
我看到的是不认识的自己
在长河奔流的内心世界
满是不知名的悉悉萃萃
时间给了我们寻找自己的机会
我们却用它来挥霍生命
空间给了我们存在的意义
我们却用它来与恶魔共舞
我们是天生的背叛者
却活生生一副圣人的模样
我们猥琐的吞天噬地
却不知道在一点点吃掉自己
我们一步步走在死亡的路上
却总在窃喜自己
还看不到那个旅途的终点
我们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尔虞我诈
然后现在的自己却永远不能明白
什么才是细水长流
我们明知道错却一错再错
就像即将离开的水珠还浪费了涟漪
我们看不到将要失去的青春
我们不愿为自己所爱的人僵持不
我们远远的看着他一步步走远
我们……
临走时他留一句话
他说我是个熊
不要这么没意思嘛,不过是个玩笑。
我在自己的微博上更新了一首诗(现在还在,时间是去年5月30号21:29分),同样没有她。
我就是在赌气怎么着?
不知
就像原野盛开的向日葵
一排和弦鸣瑟的泡桐陌生了
裤衩的笑容
什么是否
都是误解的虫子
易碎的风景
爱是陌生的脸上一座容易受伤的小镇
浪漫就是我在小镇里和你
看日落
听广播
然后回家吃你做的玉米面糊糊
然后爬到房顶
看星星
或者
数星星
怎么着,还追过来骂我啊。
事实上,她确实来了,那是后话。
当务之急是一只藏在我心中的秘密。就在我们失联两年又再次取得联系的那个夏天。
那个夏天,我去了她的学校,差点失去了贞操。
第十二章 汗血宝马